欢迎来到成都金堂县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成都金堂县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陈金律师 陈金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至今,先后在大型民营企业、村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有丰富的企...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金律师

手机号码:13980414576

邮箱地址:153173737@qq.com

执业证号:15101201410271971

执业律所:四川民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金堂县赵镇水城商会大厦3单元2203室

律师文集

哪些伤害属于工伤范围?

有不少的劳动者认为,只要在工作的时候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那么就属于工伤,之后就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的。但其实并不然,即使劳动者是在工作的时候人身遭受了损害,但也需要经过认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工伤,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伤害属于工伤范围呢?

一、哪些伤害属于工伤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什么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可以了解到,工伤范围分为两种情况,即认定为工伤和视同为工伤,而只有确认属于工伤范畴内的伤害,才能实际申请工伤赔偿。此时,要是单位没有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则就需要自行承担工伤赔偿了。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80414576

联系地址:金堂县赵镇水城商会大厦3单元2203室

Copyright © 2017 www.lq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