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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陈金律师 陈金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至今,先后在大型民营企业、村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有丰富的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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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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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四川民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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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火车站旁给人打工 五十岁老汉偷千斤废钢

年近50的男子张某,利用打工时所住宿舍离火车站较近的便利条件,与同宿舍男子赵某一同盗窃迁安车站内停留列车所运输的废钢铁,当场被抓。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立案审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某和赵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务农,觉得收入太少就想出门打工,2008年5月经亲戚介绍到迁安市负责给私人老板装车,认识了同事赵某,两人打工期间同住在迁安火车站南侧沙场的院子里,平日关系很好。2009年11月13日早上6点多,张某到迁安火车站北面去吃早饭,路过站内6道时发现停留的敞车车厢上遮有铁丝网,张某想起曾听在车站偷煤的人说过,车厢上如果盖着铁丝网多半拉的就是废钢铁。张某顺着小梯子爬上车厢查看,发现果然是钢铁,而且铁丝网的边缘已经破了一个缺口,像是被人偷过。站某觉得废钢铁应该比焦炭值钱,偷点换钱比打工可容易多了,但苦于自己已经年近50,怕搬不走,就回宿舍叫赵某一起去,承诺两人分钱。赵某一听也觉得是个好主意,二人一拍即合。两人盗窃过程中碰到押运人员巡查,就躲在附近沙堆旁,押运员发现了堆在地上的废钢铁后离去报警,两人以为没事了继续搬铁,后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张某伙同赵某在铁路迁安车站6道停留的46921次列车C64T4911569号敞车上,采取扒车卸货的方法,盗窃废钢680千克,价值人民币1564元。二人被捕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开庭审判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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