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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陈金律师 陈金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至今,先后在大型民营企业、村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有丰富的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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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金律师

手机号码:13980414576

邮箱地址:153173737@qq.com

执业证号:15101201410271971

执业律所:四川民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金堂县赵镇水城商会大厦3单元2203室

劳动工伤

工伤鉴定标准(一级)

工伤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mol/L(8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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